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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暑假打工导致他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高薪工作”竟是体内藏毒!

2022-05-24 18:05:32

正在读中专的小郭,想在暑假打工以减轻家里负担,他在网上找到一份工作,结果被带到境外后吞下58颗“脆皮肠”带回国,刚下飞机就被警方抓获。经鉴定,58颗“脆皮肠”均含有毒品海洛因,共计净重351.39克。近日,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法院判决小郭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跨境运毒:中专生暑假打工偷渡出境从国外吞58颗毒品回国,飞机落地就被抓

  时间回到2019年7月中旬。江油偏远山区一个村的唐大妈已半个月没有孙儿小郭的消息,她主动给小郭打了一个电话,但电话中传来一名女性的声音,对方告诉她,自己是刑警大队的,小郭犯事了。

  一辈子都没跟警察打过交道的唐大妈顿时慌了,她在村里四处打听,但山中的村民几乎没人能给她作解答。她只好打电话给远在外省打工的儿子,儿子让她不要着急,自己下午就回来。“他回来后,几乎晕倒。”

  回想起事发时的情况,唐大妈至今不知道孙儿小郭怎么会去运输毒品。因为在绵阳某职业技术学校读书的小郭,放暑假前还跟她打了电话,说这个暑假不回家,准备去打工挣点钱交学费和作为零用钱,她还曾嘱咐孙儿要注意安全。

  记者从绵阳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办案民警处获悉,2019年6月底,小郭在网上贴吧查看招聘帖子,并跟帖咨询工作的事情。很快,一个贴主加他QQ并告诉他有一份工作在云南,工资高,包车费。在高额工资诱惑下,小郭立即就答应了。

  随后,贴主给小郭买好前往云南昆明的火车票。到达昆明后,小郭开始了惶惶不安的“冒险之旅”。贴主让他一个接一个地添加陌生的QQ号,通过不同QQ号给他发出不同的指令,一会坐出租车、一会坐客运汽车、一会拼车、一会乘坐摩托车,辗转云南多地后,小郭被人带领偷渡边境。

  到达境外后,小郭才发现所谓高薪工作,就是让他利用身体藏毒、运毒。贩毒分子让他将毒品吞入腹中,从边境到西双版纳,再坐飞机到绵阳,还告知小郭“线路”很安全,许诺事成之后,给他12000元报酬。

  他按照对方的指示,将58颗包装得像“脆皮肠”一样的海洛因吞进肚子。吞下毒品后,贩毒分子威胁小郭,如果敢报警或私吞毒品,就会传播小郭吞毒的视频,还会报复他和家人。

  后来,小郭按照预定路线先到西双版纳,再用贩毒分子转给他的钱,买机票飞往绵阳。

  2019年7月16日,一架从西双版纳飞往绵阳的航班降落在绵阳机场。绵阳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民警登上飞机,将涉嫌利用体内藏毒、运毒的小郭抓获。

  同年7月16日到17日,小郭在绵阳某医院先后排出用透明胶袋逐一包裹的固体毒品颗粒36颗。小郭向警方交代,他在西双版纳时因肠胃不适,已排出22颗,抱着侥幸心理将22颗毒品分别放入鞋垫内运回绵阳。

  经鉴定,小郭排出的毒品均为高纯度海洛因,共计净重351.39克,市面价格数十万元。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体内藏毒是犯罪分子为逃避打击,采用的一种比较隐蔽的藏毒、运毒方式。藏毒者强忍因胃部收缩的恶心感觉,将包装好的毒品吞进肠胃或放进肛门,到达目的地后再将毒品排出。为减少肠胃蠕动,这期间藏毒者基本不能进食,因为一旦包装破损将危及生命。而小郭为了保证安全,4天没有进食。

  获刑背后:犯运输毒品罪被判5年6个月打暑假工原本想减轻家庭负担

  小郭跨境运输毒品被警方抓获,对这个江油山区的家庭来说犹如晴天霹雳。得知消息后,在外打工的爷爷和父母均赶回了家,等待法院对小郭的最终判决。

  经绵阳涪城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6月底,小郭因想在暑假期间打工,通过网上贴吧查找求职信息,找到一份到云南的高薪工作且包来回车费。2019年7月6日,小郭按照对方安排,从成都乘坐火车前往昆明之后出境。在境外期间,小郭受人指使,吞下58颗带包装的毒品。后因肚子胀痛,自行排出22颗白色胶囊状物并藏入自己鞋底。2019年7月15日,小郭回到云南省景洪市,并于次日凌晨使用对方微信扫码支付的1100元,购买了西双版纳至绵阳的机票。2019年7月16日10时许,小郭乘坐从西双版纳飞往绵阳的航班,在落地绵阳南郊机场时被公安机关挡获。公安机关从小郭鞋内发现22颗白色胶囊状物并进行扣押。之后,小郭被送往医院就诊,在医院排泄出36颗白色胶囊状物。经称量,上述58颗白色胶囊状物中的疑似毒品共计净重351.39克。经抽取事先排出的22颗中的20个样品,在医院排出的36颗中的10个样品进行检验,上述样品中均鉴定出含有毒品海洛因。

  在审理中,法院还进行了社会调查,了解到小郭父母长期在外打工。因父亲郭某某生病,且2015年郭某某夫妇又生育一子,导致家庭经济条件紧张。小郭在校期间综合表现良好,因小郭与社会人员接触不深,思想单纯,法律意识淡薄,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同时,小郭母亲证实,2019年,小郭想读大专,需要交纳1万元学费,这时郭某某又生了一场病,家庭困难,小郭想给家里减轻负担,于是说想去打暑假工挣点钱补贴家用。同时,小郭父亲郭某某证实,小郭每个月生活费为400元。

  法院认为,小郭违反国家毒品管理制度,明知是毒品仍予以运输,运输毒品海洛因数量达到351.39克,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小郭犯罪时为17周岁,系未成年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小郭系受人安排而为他人运输毒品,在整个毒品犯罪环节中处于从属、辅助地位,系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小郭到案后如实供述,可以从轻处罚。

  同时,法院认为,虽然案发后小郭认识到行为的危害性与严重性,有悔罪表现,但涉案毒品数量巨大,社会危害性大,故不宜适用缓刑。而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小郭系受他人胁迫运输毒品,因此,辩护人关于小郭系胁从犯的辩护意见与庭审查明的事实不符,不予采纳。据此法院作出判决,小郭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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