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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跃进在“全国禁毒社会组织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领导讲话

2016-03-17 10:42:36

  由国家禁毒办、中国禁毒基金会主办,广东省中山市禁毒办承办的2014年“全国禁毒社会组织工作座谈会”于12月6日在广东中山召开。国家禁毒办常务副主任、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禁毒局局长刘跃进出席并发表题为《积极推动禁毒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努力夯实禁毒工作社会基础》重要讲话,现予以全文播发。

公安部部长助理 国家禁毒办常务副主任 禁毒局局长 刘跃进

 同志们,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有关禁毒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按照全国禁毒工作会议的要求,全面总结我国禁毒社会组织的建设发展情况,深入分析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面临的问题与困难,探索研究进一步加强禁毒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对策措施,努力为禁毒社会组织参与禁毒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制度保障和坚强后盾。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禁毒部门的指导协调下,各地禁毒社会组织怀着对国家、对民族、对未来高度负责的态度,奋发有为,顽强拼搏,无私奉献,自觉投身于禁毒宣传教育、吸毒人员帮扶安置、涉毒弱势群体关爱、英烈家属抚恤慰问等各项禁毒社会化工作之中,为我国禁毒事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在此,我代表公安部和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向长期以来直接参与和始终关心支持禁毒工作的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向一直战斗在百城禁毒会战第一线的全体禁毒工作者和家属表示亲切的问候!
    刚才,广东、上海、江苏、湖南、浙江和中国禁毒基金会相继介绍了禁毒社会组织的发展情况、工作体会以及今后的打算。这些做法各具特色、经验弥足珍贵、建议切实可行,值得各地认真学习借鉴。下面,我代表国家禁毒办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进一步做好禁毒社会组织的建设发展工作。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新观点、新要求和新部署,注重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主体在社会治理中的协同协作、互动互补、相辅相成作用,形成推动社会和谐发展、保障社会安定有序的合力。这些部署安排,明确了社会组织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和依托,对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的活力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社会组织是依法登记、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是代表社会与政府沟通对话的联系平台,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特别是在市场经济和"小政府,大社会"的环境下,社会组织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宣传政府的政策和主张,反映行业的意见和呼声。同时,社会组织通过行业自我管理,可以协助政府化解矛盾,缓解政府的压力。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积极推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禁毒社会组织建设步伐明显加快,自身实力不断增强,作用和影响日益显现。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在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正式注册的禁毒社会组织上百家,总资产数亿元,初步形成了以省级禁毒基金会、禁毒协会、禁毒志愿者队伍为骨干、易制毒化学品行业协会为支撑、覆盖毒情严重地区的禁毒社会化工作体系。但是,由于禁毒社会组织起步较晩,普遍存在着思想认识不清、政策支持不够,总体还处于"小、散、弱"的碎片化发展阶段,与禁毒社会化工作的实际需要相比差距较大。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认识水平不到位。有的简单地把禁毒社会组织当作筹资平台,认为现在政府资金已经够用,不需要社会资金。还有的认为,禁毒社会组织是为退休干部因人设岗,抵触情绪大。因此,无论是在政策、资金上,还是人力、智力上,都没有足够的支持,客观上导致政府和禁毒社会组织之间"统"得不够深入,"联"得不够紧密。二是指导力度不到位。有的地方虽然成立了禁毒社会组织,但定位不准、方向不明、效果不理想,面临着严重的生存危机。这既有各地认识差异、经济差异的原因,也有上面指导思想不明确有关。一些地方禁毒部门领导习惯了行政资源与行政手段,不善于借助社会力量,借力使力。还有的担心社会组织与自己抢饭碗,不愿意社会组织参与其中。三是政策落地不到位。虽然国家高度重视社会组织的发展,相关政策文件也有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地方仍然对禁毒社会组织存有偏见。江苏省宿迁市民政部门认为该市协会太多,对禁毒协会不予批准。四是经费保障不到位。目前,禁毒社会组织经费来源主要靠财政拨款、社会组织负责人个人魅力或关系筹集,少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获取。资金困难导致不少禁毒社会组织发展后轻不足,公益活动举步维艰。
    禁毒工作是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仅靠禁毒专门力量难以承担起日益繁重的禁毒任务,必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中共6号文件积极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禁毒工作,并提出了许多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中央的支持为禁毒社会组织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注入了新的活力。各地禁毒部门和禁毒社会组织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共6号文件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全国禁毒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来统领禁毒社会组织的各项工作,努力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政策支持、重点资助"的禁毒社会化工作格局。一是充分认识禁毒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以"抓铁有痕"、"踏石有印"的决心和脚踏实地、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抓好禁毒社会组织建设发展工作,使禁毒社会组织真正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辅助力量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践行者。二是转变观念,做好顶层设计和宏观指导。禁毒专业化队伍与禁毒社会组织是禁毒工作不可或缺的两支重要力量。专业队伍重点在执法办案和禁毒管理,禁毒社会组织主要扎根社区、深入民间开展群众性工作。各地禁毒部门必须转变观念,主动适应社会改革的需要,将禁毒社会组织纳入禁毒工作的总体布局之中,给任务、给政策、给资金,想方设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努力弥补禁毒专业力量的不足。三是深入调查研究,积极为禁毒社会组织筹集资金创造条件,主动介绍、动员与禁毒部门长期合作的企业、单位、团体捐款捐物、奉献爱心。四是协调民政、财政、税务等部门出台支持、扶持禁毒社会组织发展的办法。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购买岗位的方式将部分项目委托给禁毒社会组织承担,既解决专业力量不足的问题,也扶持禁毒社会组织的发展,实现政府职能与社会资源的最佳组合。五是主动邀请禁毒社会组织负责人参与重大决策的研讨、听证,倾听民意、集中民智、发挥民力、顺应民心,努力形成浓厚的禁毒人民战争氛围。
    二、苦练内功,增强素质,进一步拓展禁毒社会组织的功能和作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法治建设做出全面部署,依法行政已成为各行各业的行为准则。禁毒社会组织必须按照法治思维、法治精神来建设。要根据全国社会组织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统一部署,通过深入学习研究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身素养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驾驭问题的能力与水平,避免"不深入调查的盲干、不精通业务的瞎干、不遵纪守法的蛮干"。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度是开展工作的前提。各地禁毒部门要随时了解掌握民政部门有关加强社团管理的规章制度,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不够规范、不够严谨、不够透明等问题,分析原因,找准症结,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自觉将禁毒社会组织工作纳入禁毒工作的全局之中去谋划、去运行,自觉适应新形势对禁毒社会组织的新要求。要通过建立人事制度、财务制度、内部民主决策制度、监督审计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阳光运行。二是加强廉政建设。廉政是开展工作的基石。各地禁毒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有关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和八项规定的要求,始终把加强监督和严格自律作为防止发生问题的"双保险",坚持制度管人、制度管钱、制度管事,从项目流程上加强监督管理,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进一步提高禁毒社会组织的公信度和影响力。三是加强能力建设。能力是开展工作的关键。各地禁毒部门要针对禁毒社会组织成员专业知识匮乏的情况,引进专业人才,加大培训力度,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批素质高、业务强、靠得住、肯奉献的禁毒社会化工作行家里手,为禁毒公益事业的大发展积储新生力量。四是加强组织建设。组织是开展工作的保障。"制礼以崇敬,立刑以明威",组织和法制建设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不可偏废。各地禁毒部门要加强对禁毒社会组织的指导,帮助有条件的禁毒社会组织建立党支部,机关党组织活动要视情邀请禁毒社会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确保所属禁毒社会组织政治可靠。这里,我要特别强调,当前境外非政府组织不断变换手法,加紧向我渗透,从事各种颠覆破坏活动,对我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现实和潜在威胁。各地禁毒部门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增强敌情观念和辨别能力,要按照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加强对禁毒社会组织的业务指导,涉及境外筹资、开展项目、学术交流、考察访问等要认真把关,防范境外非法政府组织的侵蚀。
    参与禁毒社会化工作是禁毒社会组织发挥作用的重要体现。各地禁毒部门要重点支持禁毒社会组织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本应由禁毒社会组织承担,却一直为禁毒部门紧抓不放的事项,释放出政府越位的职能。如禁毒志愿者、自强服务社等。二是禁毒部门不愿接手,禁毒社会组织却十分适合代替的事项,让出政府缺位的职能。如戒毒出所人员帮教、涉毒特困群体救助等。三是禁毒部门与禁毒社会组织互相合作与补位,相得益彰的公共服务。如禁毒宣传教育、禁毒科研、讲座、论坛、培训等。四是禁毒部门难以触及的地方。如搜集了解民间、坊间及国外对我国禁毒工作的反映、看法等。
    三、搭建平台,互动交流,进一步发挥中国禁毒基金会的引领作用。
    中国禁毒基金会是当前我国层级最高、实力最雄厚、影响最广泛的禁毒社会组织,经过多年的奋斗与努力,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一定的经济实力,现已成为中国禁毒工作的重要辅助力量。中央6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发挥中国禁毒基金的重要作用。这不仅要求中国禁毒基金会要继续抓好自身工作,同时也要在禁毒社会组织发展中的起到引领作用。一是经验引领。一方面,要通过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不断推进禁毒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为各地树立榜样。另一方面,要积极总结各地禁毒社会组织开展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并向各地推广。二是平台引领。按照"沟通、协调、联络、指导"的原则,加强与各地禁毒社会组织的工作联系和互动,成为禁毒社会资源整合平台、信息交流平台以及跨省项目运作平台。三是统筹引领。要根据国家禁毒办委托,积极引领各地禁毒社会组织参与禁毒宣传教育、戒毒人员帮教、涉毒特困群体救助、禁毒培训、论坛以及国际禁毒交流活动等工作。四是资源引领。要根据国家禁毒办的授权,主动与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争取政策、资金、人才等支持。
    同志们,挑战与机遇并存,困难与压力同在。希望大家满怀信心,抓住机遇,克服困难,迎难而上,尽快将我国禁毒社会组织建设成为一支禁毒工作不可或缺的力量,为一个无毒的世界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顺利实现加油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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