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评分标准 | 满分(分) | 得分(分) | 备注 |
(一)根据社团组织相关规定,结合本协会《章程》,按民政局相关规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者换届选举大会,并报民政部门备案。 | 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换届选举大会 | 8 | ||
报民政部门备案 | 2 | |||
(二)完善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禁毒协会组织,相互支持配合社会禁毒工作开展。 | 市社会禁毒协会根据实地考察调研酌情给分 | 5 | ||
(三)结合实际需要注重成立、发展、壮大禁毒协(分)会和禁毒志愿者队伍,动员热心禁毒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加入协会组织。 | 2018年新增加一个会员(单位)或禁毒志愿者,计0.5分,满分计5分 | 5 | ||
(四)根据《长沙市社会禁毒协会组织开展农村集中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方案》(长禁协[2018]2号)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开展农村集中禁毒宣传活动,效果显著,并及时总结上报相关材料。 | 开展农村集中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 4 | ||
活动效果显著 | 3 | |||
及时总结上报相关材料 | 3 | |||
(五)制定“全民禁毒宣传月”或主题活动工作方案,主办或协办主题禁毒宣传活动,并及时总结上报相关材料。 | 制定“全民禁毒宣传月”或主题活动工作方案 | 2 | ||
主办或协办主题禁毒宣传活动 | 5 | |||
及时总结上报相关材料 | 3 | |||
(六)发挥禁毒预防教育讲师团作用,对基层协(分)会、禁毒小组(工作站)、协会会员单位及辖区内学校、社区、场所,开展禁毒预防教育专题讲座,全年共开展讲座至少20场次。 | 每次讲座计0.5分,最高分不超过10分 | 10 | ||
(七)根据《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规划(2016-2018)》的要求,深入推进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 | 每开展一次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计1分,最高分不超过10分 | 10 | ||
(八)根据社区戒毒社区康复“8·31”工程精神,结合《长沙市社会禁毒协会2018年“雷锋精神永传承,情暖禁毒献爱心”禁毒宣传教育及精准帮扶工作活动方案》(长禁协[2018]4号)文件精神,组织禁毒志愿者等爱心人士,开展对吸毒及戒毒(康复)人员精准帮扶帮教工作。 | 每帮扶一位吸毒及戒毒(康复)人员,计1分,最高分不超过10分 | 10 | ||
(九)发掘禁毒宣传教育、吸毒人员及戒毒(康复)戒断毒瘾的典型事迹或人物,进行宣传推广,并上报介绍典型案例材料。 | 每推荐一位典型事迹或人物,计1分,最高分不超过5分 | 5 | ||
(十)广泛发动基层禁毒协(分)会、禁毒小组(工作站)等社会化禁毒工作者、会员及辖区内群众投稿并关注“长沙市社会禁毒协会”微信公众号。 | 向微信投稿并采用的,每篇计0.125分,满分计3分 | 3 | ||
年底微信关注量达800人,计2分;达1000人,计5分;达1500人,计7分 | 7 | |||
(十一)向中国禁毒报、中国禁毒网、湖南禁毒网新闻网络平台推介协会工作,加大对协会工作的报导力度。 | 每推介一次协会工作,计1分,最高分不超过5分 | 5 | ||
(十二)开展针对重点乡镇、特殊人群的专题调研工作,了解基层毒情形势,并撰写2篇调研报告,为政府的禁毒工作决策提供依据。 | 每写一篇调研报告,计2.5分 | 5 | ||
(十三)根据市社会禁毒协会日常工作计划及要求,认真落实,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 市社会禁毒协会酌情打分 | 5 | ||
合计 | 100 | |||
奖励加分 | ||||
(一)参加民政局组织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评估等级达到合格及以上的。 | 达到5A,奖励5分;达到4A,奖励4分;达到3A,奖励2分 | 5 | ||
(二)本协(分)会、基层禁毒组织、会员单位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禁毒相关荣誉的。 | 获国家级荣誉 | 5 | ||
获省级荣誉 | 4 | |||
获市级一等名次 | 3 | |||
获市级二等名次 | 2 | |||
获市级三等名次 | 1 | |||
(三)禁毒预防教育讲师团全年开讲座超过50场次的。 | 5 | |||
(四)开通禁毒微信公众号或者网站,发布推送禁毒宣传消息,维护好日常运营的。 | 5 | |||
奖励加分合计(按最高分计) | 30 | |||
总分合计 | 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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