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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4 号 关于印发《2024年度长沙市社会禁毒协会分会工作绩效评估办法》的通知

2024-04-02 09:41:29
 
市社会禁毒协会各分会:
    现将《2024年度长沙市社会禁毒协会分会工作绩效评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长沙市社会禁毒协会
                              2024年3月26日
 
 
2024年度长沙市社会禁毒协会分会
工作绩效评估办法
 
    为推进全市社会禁毒协会各分会工作进程,有效评估市社会禁毒协会各分会的工作实绩,根据省、市禁毒办,省禁毒协会对协会工作的要求,结合市社会禁毒协会2024年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市社会禁毒协会特制定2024年市社会禁毒协会分会绩效评估办法。
第一条 评估内容及评分标准(100分)
    一、(20分)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置完善、职责制度规范、有确定的办公地点、经费使用规范,高效推进分会工作长足发展。
    二、(20分)积极组织动员、发展本分会禁毒志愿者队伍,广泛吸纳更多热心社会禁毒公益事业的本行业从业人员加入禁毒志愿者队伍,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禁毒人民战争,助力长沙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
    三、(10分)制定分会全年工作计划,每季度按时报送1次分会工作开展情况。
    四、(30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禁毒宣传或帮扶帮教活动,组织召开分会联席会议,举办业务培训活动,按时按质报送文字、图片材料。
    五、(20分)根据市社会禁毒协会相关文件、通知等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开展工作,按时按质上报相关工作材料,并收集整理上报相关工作数据。参加市社会禁毒协会组织的会议时,参会人员按通知要求到会,除特殊原因,无代会和缺席情况。
第二条 奖励加分(10分)
    一、积极参与市社会禁毒协会组织或发起的活动,按获奖或组织情况计分。
    二、分会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禁毒相关荣誉的,按获奖情况计分。分会承办国家、省、市禁毒办、禁毒协会大型活动的,按承办情况计分。
第三条 评估说明
    一、评估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评估对象为市社会禁毒协会各分会。
    二、请市社会禁毒协会各分会按照评估办法具体内容,分条整理本分会上报资料(每项内容需配备相关真实图片、文字证明材料等)做成台账,并于2025年1月8日前送至长沙市社会禁毒协会秘书处。
    三、市社会禁毒协会将组织评估小组对评估结果进行统计排名,并对评估结果优秀的分会进行表彰奖励。
    四、本《办法》由市社会禁毒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附件:2024年度市社会禁毒协会分会工作绩效评估办法评分表


附件
 
2024年度市社会禁毒协会分会工作绩效
评估办法评分表
 
内容 评分标准 满分(分) 得分(分) 备注
一、(20分)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置完善、职责制度规范、有确定的办公地点、经费使用规范,高效推进分会工作长足发展。 办公地点、人员配备到位,分工明确。每完成1项得2分,最高不超过4分。 4    
经费使用及报账流程规范。市协会按报账情况打分。 5    
完善《章程》《制度》等工作机制。完成1项得2.5分,最高不超过5分。 5    
规范台账、工作简报等材料工作,健全台账得2分;每年4期工作简报,每期计1分,最高不超过4分。 6    
二、(20分)积极组织动员、发展本分会禁毒志愿者队伍,广泛吸纳更多热心社会禁毒公益事业的本行业从业人员加入禁毒志愿者队伍,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禁毒人民战争,助力长沙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 2024年每新增加一名禁毒志愿者计0.2分,最高不超过20分。 20    
三、(10分)制定分会全年工作计划,每季度按时报送1次分会工作开展情况。 制定分会全年工作计划。 4    
每报送1次分会工作开展情况,计1.5分,最高不超过6分。 6    
四、(30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禁毒宣传或帮扶帮教活动,组织召开分会联席会议,举办业务培训活动,按时按质报送文字、图片材料。 开展4次以上禁毒宣传或帮扶帮教活动,每次计4分,最高不超过16分 16    
召开2次以上分会联席会议,每次计4分,最高不超过8分 8    
举办1次以上业务培训活动,每次计4分,最高不超过4分 4    
及时总结上报相关材料,每次计0.5分,最高不超过2分 2    
五、(20分)根据市社会禁毒协会相关文件、通知等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开展工作,按时按质上报相关工作材料,并收集整理上报相关工作数据。参加市社会禁毒协会组织的会议时,参会人员按通知要求到会,除特殊原因,无代会和缺席情况。 市社会禁毒协会根据报送情况和参会情况打分。未按时按质上报相关工作材料一次扣1分,无故缺会一次扣2分,无故代会一次扣0.5分。 20    
合计 100    
奖励加分
一、积极参与市协会等上级组织或发起的社会化禁毒活动,按获奖或组织情况计分,单次最高不超过1分,累计奖励不超过4分。 4    
二、本分会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禁毒相关荣誉的;及承办国家级、省级、市级大型禁毒相关活动的。 获国家级荣誉 1.5    
获省级荣誉 1    
获市级荣誉 0.5    
承办国家级活动 1.5    
承办省级活动 1    
承办市级活动 0.5    
奖励加分合计(按最高分计) 10    
总分合计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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