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社会禁毒协会深入推进毒品预防教育宣传专项行动区县(市)评估办法 | 报送须知: 1.黄色部分为协会重点推进工作; 2.本次评分将纳入年底绩效评估。 |
||||||
序号 | 项目 | 小项内容 | 具体内容 | 分值 | 记分方法 | 报送方式 | 进展情况(请精简文字用语) |
1 | 组织领导 (2分) |
制定行动方案 (1分) |
区县(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 1 | 未报送的扣1分,未按时报送的扣0.5分,逾期半个月视为未报送。 | 报送一次即可 | |
3 | 召开相关会议 (1分) |
召开部署、调度会议。 | 1 | 召开1次部署、1次总结会议,每次计0.5分,报送会议召开情况和图片。 | 报送一次即可 | ||
6 | 重点人群毒品预防教育 (10分) |
内部人员毒品预防教育培训 (7分) |
区县(市)社会禁毒协会开展内部人员禁毒教育宣传培训活动。 | 3 | 提供培训情况和照片 | 有则报送 | |
7 | 组织内部职工参观禁毒教育基地或戒毒场所。 | 2 | 提供参观情况和照片 | 有则报送 | |||
8 | 组织内部职工参加全省禁毒知识竞赛。 | 2 | 报名参加并获奖,第一名计1分,第二、三名计0.5分。 | 有则报送 | |||
9 | 易染毒高危人群毒品预防教育 (3分) |
对易染毒高危人群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包括社会闲散人员、失学辍学青少年、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外出务工人员等。 | 3 | 报送活动召开情况和图片。 | 有则报送 | ||
15 | 重点场所禁毒宣传教育 (6分) |
公共场所 (6分) |
禁毒宣传覆盖本区县(市)交通场所。在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码头、高铁站、地铁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气)站、公共汽车停靠站等交通场所开展禁毒宣传。 | 2 | 报送场所落实情况和图片,每报送一个场所计0.2分,最高不超过2分 | 有则报送 | |
16 | 禁毒宣传覆盖本县(市)移动交通工具。火车、轻轨列车、轮船、地铁、公共汽车、出租车、网约车显示屏有禁毒宣传内容。 | 2 | 报送交通工具显示屏落实情况和图片,每报送一类交通工具计0.5分,最高不超过2分 | 有则报送 | |||
17 | 禁毒宣传覆盖本区县(市)公共场所。在电影院、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农村文化礼堂、社区文化中心、广场、公园、景区、小区楼栋、建筑挡墙等公共场所开展禁毒宣传。 | 2 | 报送公共场所禁毒宣传落实情况和图片,每报送一处公共长沙计0.2分,最高不超过2分 | 有则报送 | |||
20 | 重点行业禁毒宣传教育 (4.5分) |
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培训 (4.5分) |
对交通运输、物流行业从业人员开展禁毒培训。包含“两客一危”、校车、出租车、网约车、货车等所有类型车辆从业人员。 | 1.5 | 提交培训现场情况和图片,每次计0.5分。 | 有则报送 | |
21 | 对邮政快递业从业人员开展禁毒培训。覆盖所有类型的邮政快递站点、人员等。 | 1.5 | 提交培训现场情况和图片,每次计0.5分。 | 有则报送 | |||
22 | 对危化品行业从业人员开展禁毒培训。覆盖危化品行业的全流程,包含生产、储存、经营、运输、进出口等环节的单位和个人。 | 1.5 | 提交培训现场情况和图片,每次计0.5分。 | 有则报送 | |||
24 | 重点地域单位宣传 (2.5分) |
农村地区禁毒宣传 (2.5分) |
通过播放“村村响”广播、发放禁毒资料等方式在各村组开展禁毒宣传。 | 2.5 | 报送活动召开情况和图片。 | 有则报送 | |
36 | 协会组织建设 (48分) |
建立健全组织体系(16分) | 各区县(市)社会禁毒协会要完善协会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机构建设即明确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内勤等人员的工作职责;制度建设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协会《章程》及各项《制度》。 | 16 | 提交相关材料 | 报送一次即可 | |
38 | 成立四个禁毒分会(32分) | 依托本级禁毒协会,成立妈妈禁毒分会、易制毒化学品禁毒分会、交通运输行业禁毒分会、邮政快递禁毒分会等协会组织,参与禁毒宣传。 | 32 | 每成立1个并开展活动,计8分 | 有则报送 | ||
禁毒宣传工作 (27分) |
自媒体运营情况(5分) | 在本协会网站、微信、微博、抖音公众号上定期发布禁毒工作政策、法律法规知识、毒品预防知识 | 5 | 每周至少更新一次,未及时更新,一次扣0.5分 | 不需要报送 | ||
28 | 媒体发稿情况(9分) | 各区县(市)在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公安报、中国禁毒微信、湖南禁毒微信、湖南卫星电视频道、湖南日报、湖南经视新媒体、新湖南、红网、华声在线、人民网、新华网、新浪新闻、腾讯新闻、搜狐新闻、凤凰新闻、网易新闻、今日头条发稿。 | 9 | 在省级以上媒体发稿,每篇计0.5分; 在网络媒体上发稿,每篇计0.2分 发专版的,直接计1分。 |
有则报送 | ||
开展宣传活动情况(12分) | 以各区县(市)协会为主或参与的禁毒宣传活动不低于3次,其中一项活动需按照市讲师团“送教下基层”活动的相关要求组织开展。 | 12 | 提交活动现场情况和图片,每次计4分。 | 有则报送 | |||
29 | 禁毒宣传教育资源库建设 (1分) |
鼓励开发制作禁毒宣传教育资料,建设区县(市)禁毒宣传教育资源库,涵盖课件、教材、视频、案例、图片、动漫、广告、歌曲等素材资料。 | 1 | 抽查最高计1分。 | 报送一次即可 | ||
45 | 加分项 | 创新宣传 | 鼓励各区县(市)结合本地开展特点禁毒宣传,被国家禁毒办推介的。 | 被国家禁毒办推介的,计2分,被省禁毒办推介的,计1分,同一事项不重复计分,最高加3分。 | 有则报送 | ||
47 | 参加国家、省或市禁毒办组织的活动 | 积极参与国家或省禁毒办组织的活动,按获奖或者组织情况计分。 | 国家禁毒办组织的活动最高计2分,省禁毒办组织的活动最高计1分,市禁毒办组织的活动最高计1分,其余按比例计分,最高加5分。 | 有则报送 | |||
总分 | 100 |
上一篇:[2020]15号 关于召开6.26禁毒宣传工作小结暨内勤工作交流会的通知
下一篇:长禁毒办通〔2020〕104号关于组织开展《深入推进毒品预防教育宣传专项行动“送教下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