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logo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工作发文 > 正文

[2021]12 号 关于转发《关于在组织禁毒宣传工作时融合开展“反电诈”宣传的通知》的通

2021-04-12 16:26:17
各区县(市)社会禁毒协会,市社会禁毒协会各会员单位、分会、禁毒宣传教育讲师团:
  现将市禁毒办《关于在组织禁毒宣传工作时融合开展“反电诈”宣传的通知》长禁毒办通〔2021〕3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并根据通知要求,在开展好禁毒宣传工作的基础上,整合资源,融合开展“反电诈”宣传。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在组织禁毒宣传工作时融合开展“反电诈”宣传的通知
                           长沙市社会禁毒协会 
2021年3月16日  

关于在组织禁毒宣传工作时融合开展“反电诈”宣传的通知
 
各区县(市)禁毒办、市社会禁毒协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全面提升广大群众识骗防骗的能力和意识,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反电诈”工作的相关要求,请各区县(市)禁毒办在开展好禁毒宣传工作的基础上,整合资源,融合开展“反电诈”宣传,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要加强宣传组织。各区县(市)要高度重视,将“反电诈”宣传融入禁毒宣传整体布局,精心组织筹划。要积极组织各乡镇街道、发动各级社会禁毒协会在策划开展禁毒宣传时将“反电诈”宣传纳入其中,整合力量,整合内容,整体部署,整体推进。
  二、要强化宣传举措。各区县(市)要深入推进禁毒宣传“九进”活动,在宣传禁毒知识的同时将“反电诈”内容融入其中。要创新开展接地气、针对性强的禁毒宣传和“反电诈”宣传活动,要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村村响”等新闻媒体平台,要在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等新媒体上开展宣传,形成网上网下互动、城乡联动的良好宣传氛围。
  三、要注重宣传效果。各区县(市)要结合毒品预防教育宣传专项行动,将禁毒与“反电诈”相结合的宣传深入各个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切实有效的提高群众对毒品滥用危害和电信网络诈骗的认识,将禁毒与“反电诈”宣传教育落到实处,确保宣传效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反电诈”宣传内容将定期推送给各区县(市)禁毒办。
  特此通知。
 
 

长沙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12日  

上一篇:[2021]11 号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禁毒短视频集中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篇:[2021]13 号 关于召开全市社会禁毒协会、市协会分会 秘书长、内勤工作暨禁毒宣传业务

中国禁毒网 孟妈妈青少年保护家园 康达 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数字化平台
联系我们 0731-85154169
湘ICP备1600282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