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会禁毒协会各分会:
现将《2021年度长沙市社会禁毒协会分会工作绩效评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度长沙市社会禁毒协会分会工作绩效评估办法
长沙市社会禁毒协会
2021年4月8日
附件:
2021年度长沙市社会禁毒协会分会
工作绩效评估办法
为推进市社会禁毒协会各分会工作进程,有效评估各分会的工作实绩,根据省、市禁毒办对禁毒协会工作评估的要求,结合全市社会禁毒协会2021年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长沙市社会禁毒协会特制定2021年市社会禁毒协会分会绩效评估办法。
第一条 评估内容及评分标准(100分)
一、(20分)健全完善组织机构,高效推进分会工作长足发展。
二、(15分)积极动员、发展并维护本分会禁毒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热心禁毒工作的单位或市民个人加入市协会分会。
三、(38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禁毒宣传或帮扶帮教活动,并及时报送文字、图片材料。
四、(12分)根据市协会相关文件、通知等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市协会工作开展,按时按质上交相关工作材料,并收集整理工作数据上报市协会。
五、(15分)广泛发动分会工作人员、禁毒志愿者投稿并关注“中国禁毒”、“湖南禁毒”、“长沙禁毒”、“长沙市社会禁毒协会”微信公众号。(关注微信公众号时,在对话框内回复所在分会,如:“市协会妈妈禁毒分会”,未回复的不能统计,年底按“湖南禁毒”、“长沙禁毒”、“长沙市社会禁毒协会”微信公众号后台统计关注人数进行打分。)
第二条 奖励加分(30分)
一、积极参与市协会组织或发起的活动,按获奖或组织情况计分。参与活动单次奖励最高计2分,累计奖励不超过10分。
二、积极报送市协会相关负责人参与本级协会活动的文字资料和照片至协会邮箱。报送材料单次奖励最高计1分,累计奖励不超过5分。
三、积极向各级媒体投稿,加强市协会分会工作推介。被中央主流媒体采稿奖励3分,被省级主流媒体采稿奖励2分,被其他主流媒体采稿奖励1分,被网络主流媒体、其他省级媒体采稿奖励0.5分,被其他自媒体采稿奖励0.2分,累计奖励不超过15分。中央主流媒体包括: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人民公安报或法制日报(现更名为法治日报)等;省级主流媒体包括:湖南卫星电视频道、湖南日报等;其他主流媒体包括:中国禁毒报、长沙电视台新闻频道、长沙晚报、政法频道等;网络主流媒体包括:人民网、新华网、新浪新闻、腾讯新闻、搜狐新闻、凤凰新闻、网易新闻、今日头条等;其他省级媒体包括:湖南经视、新湖南、红网、华声在线等;其他自媒体包括:中国禁毒微信、中国禁毒微博、湖南禁毒微信。
第三条 评估说明
一、本次评估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评估对象为市协会分会。
二、请市协会分会按照评估办法具体内容,分条整理本分会上报资料(每项内容需配备相关真实图片、文字证明材料等),做成台账,并于2022年1月8日前送至长沙市社会禁毒协会办公室。
三、本次评估结果将报长沙市禁毒办,作为2021年长沙市禁毒工作评估相关依据。市社会禁毒协会组织评估小组对评估结果进行统计排名,并对评估结果优秀的分会进行表彰奖励。
四、本《办法》由长沙市社会禁毒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2021年度市社会禁毒协会分会工作绩效
评估办法评分表
内容 |
评分标准 |
满分(分) |
得分(分) |
备注 |
一、(20分)健全完善组织机构,高效推进分会工作长足发展。 |
经费、办公地点、人员配备到位,分工明确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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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章程》、《制度》等工作机制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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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台账、工作简报等材料工作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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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5分)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动员、发展并维护本分会禁毒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热心禁毒工作的单位或市民个人加入市协会(分)会。 |
2021年每新增加一个禁毒志愿者计1分,最高不超过15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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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38分)结合本分会实际,积极开展禁毒宣传或帮扶帮教活动,并及时报送相关材料。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禁毒相关活动。 |
每开展一次活动,计8分,最高不超过32分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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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总结上报相关材料,每次计1.5分,最高不超过6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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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12分)根据市协会相关文件、通知等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市协会工作开展,按时按质上交相关工作材料,并收集整理工作数据上报市协会,数据报告全年不少于两次。 |
市社会禁毒协会酌情打分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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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15分)广泛发动分会工作人员、禁毒志愿者投稿并关注“中国禁毒”、“湖南禁毒”、“长沙禁毒”、“长沙市社会禁毒协会”微信公众号。 |
年底微信关注量后台统计总数达500人,计10分;达1000人,计15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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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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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加分 |
一、积极参与市协会等上级组织或发起的活动,按获奖或组织情况计分,单次最高不超过2分,累计奖励不超过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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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积极报送市协会相关负责人参与本级协会活动的文字资料和照片至协会邮箱,按报送情况计分,单次最高不超过1分。累计奖励不超过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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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积极向媒体投稿。被中央主流媒体采稿奖励3分,被省级主流媒体采稿奖励2分,被其他主流媒体采稿奖励1分,被网络主流媒体、其他省级媒体采稿奖励0.5分,被其他自媒体采稿奖励0.2分,累计奖励不超过15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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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加分合计(按最高分计)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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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合计 |
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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