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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6 号 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社会禁毒协会深化毒品预防教育宣传专项行动方案》

2021-05-27 09:41:10

各区县(市)社会禁毒协会、市协会禁毒宣传教育讲师团:
    现将《2021年全市社会禁毒协会深化毒品预防教育宣传专项行动方案》和《2021年全市社会禁毒协会深化毒品预防教育宣传专项行动区县(市)协会评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长沙市社会禁毒协会
2021年5月25日
 

2021年全市社会禁毒协会深化毒品预防
教育宣传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加强禁毒工作系列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市工作安排,根据《2021年全市深化毒品预防教育宣传专项行动方案》文件要求,市社会禁毒协会决定2021年继续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宣传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进一步凝聚全民禁毒共识,明确社会化禁毒工作任务目标,形成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社会化禁毒工作格局,建立完善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机制,提升禁毒宣传质效。通过继续强化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宣传工作,持续深化毒品预防教育专项行动,实现群众识毒防毒拒毒禁毒意识、对禁毒知识知晓率及其参与社会化禁毒工作的意愿持续提升,协会自身组织建设不断完善等工作目标。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基层基础建设
    1.强化基础保障。各区县(市)协会要配备专人从事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禁毒宣传教育专项培训,高效推进毒品预防教育宣传工作的开展。
    2.强化毒品预防教育资源库建设。结合各协会、讲师团工作实际,创作毒品预防教育特色资源,形式内容不限,涵盖图片、视频、课件、歌曲、动漫、帮扶帮教及戒毒(康复)人员典型事迹专栏等。
    (二)做好专项宣传
    1.开展防范麻精药品滥用专项宣传。各区县(市)协会、讲师团要认真谋划开展防范麻精药品滥用专项宣传,提高人们对药物滥用危害性的认识,拒绝药物滥用。
    2.开展农村地区禁毒专项宣传。各区县(市)协会要根据本辖区农村地区情况,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广泛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宣传。
    3.开展行业禁毒专项宣传。各区县(市)协会及其分会、讲师团要继续开展针对娱乐服务行业、寄递物流行业、交通运输行业、易制毒化学品行业等从业人员的禁毒宣传、禁毒知识培训。
    4.开展公职人员禁毒专项宣传。针对公职人员涉毒情况,全市协会讲师团授课时要重点传达贯彻《关于遏制公职人员涉毒吸毒问题的意见》、《公职人员吸毒检测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
    (三)夯实阵地建设
    1.夯实禁毒阵地建设。各区县(市)协会要将毒品预防教育融入日常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好禁毒宣传栏、横幅,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宣传资源,推动辖区毒品预防教育宣传工作。
    2.夯实学校禁毒阵地建设。各区县(市)协会应积极配合需要建设禁毒图书角或禁毒教育基地的学校,为其提供禁毒专业知识指导、宣传内容、横幅等支撑。全市协会讲师团要将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纳入日常教学,针对大、中、小学生特点和需求有序开展禁毒知识宣讲。
    3.夯实场所禁毒阵地建设。各区县(市)协会应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在娱乐服务场所、寄递物流场所、政务服务大厅、火车站、汽车站、飞机场、高速公路、地铁站、公交车停靠站、社区服务站、电影院、出租车顶电子屏、建筑工地外墙围栏围挡等场所开展禁毒宣传。
    4.夯实协会禁毒阵地建设各区县(市)协会要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优势,积极发动社会面力量和社会资源联合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社会化禁毒工作、参与社会化禁毒工作的浓厚氛围。
    5.夯实全媒体阵地建设。各区县(市)协会应主动向中央、省、市主流报纸、杂志、电视台、广播电台、政府网站等平台投稿,扩大禁毒宣传广度、深度。年度内,各区县(市)协会应全面开通微信公众号或依托辖区内有影响力的政务公众号开辟禁毒专栏。
    三、推进国家、省、市重点活动
    (一)国家禁毒办部署的活动
    全市协会要根据市禁毒办要求,积极配合、全力参与国家禁毒办部署的相关活动和工作。
    (二)省禁毒办部署的活动
    1.2021年禁毒抖音征集展播活动。各区县(市)协会要积极配合禁毒办开展此项活动,以“禁毒故事会”为主题,用短视频方式重点呈现禁毒志愿者、帮扶帮教工作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事迹,传播禁毒理念,扩大社会化禁毒工作影响力。
    2.讲述身边的禁毒故事暨湖南禁毒讲师团成立活动。各区县(市)协会及讲师团要积极配合禁毒办开展此项活动。省禁毒办联合省委网信办,组织新闻媒体对禁毒重大案件、戒毒故事、缉毒民警和禁毒志愿者优秀事迹、禁毒重大活动等进行集中采访报道,选出优秀讲述者,在“6.26”国际禁毒日期间举行决赛,获奖者直接聘为“湖南禁毒讲师团成员”“禁毒正能量推广大使”,并颁发证书。
    3.湖南禁毒名师 “大讲坛”征集活动。各区县(市)协会、市协会讲师团要积极配合禁毒办开展此项活动,向讲师团、社会人士征集评比出以“一堂禁毒课”为主题内容的优秀禁毒授课作品,挖掘一批懂禁毒、精教育、善传播的优秀教师。
    4.第四届“我是答题王”湖南禁毒知识竞赛工会会员专场赛。各区县(市)协会要积极配合禁毒办开展此项活动,发动辖区内企事业单位职工参与网络初赛。
    5.第四届“我是答题王”湖南禁毒知识竞赛。各区县(市)协会要积极配合禁毒办开展此项活动,广泛发动各级各类学校、社会各界人士参加。
    (三)市禁毒办部署的活动
    全市协会要积极配合、全力参与禁毒办部署的“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的主题宣传活动和宣传工作,调动各方资源,增强群众参与禁毒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禁毒知识知晓率和覆盖面。
    四、考核评估
    各区县(市)社会禁毒协(分)会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将纳入2021年度区县(市)社会禁毒协会工作绩效评估办法。市协会将定期对各地区专项行动推进情况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各区县(市)协会、市协会讲师团要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切实把毒品预防教育宣传专项行动作为当前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重要抓手,制定举措,在安排部署好本协会工作的同时要积极参与、指导基层分会行动开展,确保全市协会行动开展有实效。
    (二)多措并举,突出重点
    各区县(市)协会、市协会讲师团要加强统筹协调配合,将专项行动与常态化禁毒宣传、精准帮扶帮教等工作相结合,有利服务社会化禁毒工作大局,突出重点,推陈出新,促进禁毒宣传教育多元化。
    (三)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时效
    各区县(市)协会、市协会讲师团要协助配合禁毒办开展相关工作,注重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渠道载体的创新运用,建立完善毒品预防教育宣传各项工作机制,营造全民参与,广泛开展禁毒宣传的良好氛围。

2021年全市社会禁毒协会深化毒品预防教育宣传专项行动区县(市)协会评估办法
   
    为确保毒品预防教育宣传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实现工作目标,根据《2021年全市社会禁毒协会深化毒品预防教育宣传专项行动方案》,制定本办法。
    一、评估内容及分值
    1.禁毒宣传基础保障(10分)
    2.重点行业地区禁毒宣传(12分)
    3.夯实阵地建设(50分)
    4.重大禁毒宣传活动参与(28分)
    5.加分项
    二、组织实施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原则,由市社会禁毒协会办公室对各地专项行动进行评估。根据报送材料、随机抽查等进行综合评定,按得分比例折算到2021年度区县(市)社会禁毒协会工作绩效评估办法分值中。
    三、评估项目
    (一)禁毒宣传基础保障(10分)
    1.专职人员保障(1分)区县(市)协会安排负责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人员不得少于1人,如抽查无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则不得分。
    2.开展队伍专项培训(2分)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宣传专项培训不少于2次,未开展培训该项不得分。
    3.毒品预防教育资源库建设(7分)以区县(市)协会为单位上报原创制作的毒品预防教育素材,范围为图文类禁毒宣传公益广告、视频类禁毒宣传公益广告(必须有1个防范精麻药品滥用类视频、1个农村预防教育类视频),经省、市禁毒办审核采用的,图文类计1分/个,视频类计1.5分/个;经国家禁毒办审核,被青骄第二课堂采用的,计2分/个;如重叠取最高分。
    (二)重点行业人群专项宣传(12分)
    1.防范麻精药品滥用专项宣传(2分)
    区县(市)协会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防范麻精药品滥用专题宣讲不少于4次,每次计0.5分。
    2.农村地区禁毒专项宣传(4分)
    (1)开展防范麻精药品滥用宣传活动(2分)。围绕预防毒品尤其是防范麻精药品滥用、原植物种植、制毒工厂特征等开展禁毒宣传专题活动不少于1场。10月底前未组织一场禁毒宣传活动的不得分。
    (2)帮扶涉毒家庭留守儿童(2分)。开展涉毒家庭留守儿童帮扶慰问活动,并上报帮扶情况,每人次计0.5分。
    3.重点行业场所禁毒专项宣传(2分)
    针对重点行业场所开展禁毒知识宣讲、培训不少于4场次,每次计0.5分。
    4.公职人员禁毒专项宣传(4分)       
    (1)开展禁毒宣讲活动(3分)。联合辖区内有关部门开展公职人员专题宣讲,不少于2次,每次计1.5分。
    (2)开展禁毒主题党日活动(1分)。与党员教育相结合,组织参观禁毒教育基地、戒毒所、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等,未组织该活动的不得分。
    (三)夯实阵地建设(50分)
    1.学校禁毒阵地建设(6分)
    (1)学校开展禁毒宣传情况(2分)。禁毒宣传应覆盖本区县(市)大、中、小学校园,在校园内发放禁毒宣传页、设置禁毒提示栏、宣传标语等,未开展的每所学校扣0.2分。
    (2)高校毒品预防教育(4分)。积极参与禁毒协会高校分会活动,开展高校新生禁毒培训、禁毒宣讲等,未开展的每所学校扣0.2分。
    2.场所禁毒阵地建设(6分)
    禁毒宣传覆盖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公共场所,未落实的每处扣0.2分。
    3. 协会禁毒阵地建设(30分)
    (1)建立健全组织体系(5分)。各区县(市)协会完善协会机构建设、制度建设及经费保障。明确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内勤等人员的工作职责,制定本协会《章程》及各项制度。少一项扣1分,扣完本项为止。
    (2)成立五个禁毒分会(25分)。各区县(市)协会按照实际情况成立妈妈禁毒分会、易制毒化学品禁毒分会、交通运输行业禁毒分会、邮政快递禁毒分会、娱乐服务场所禁毒分会等协会组织,年内必须成立娱乐服务场所禁毒分会。每成立1个并开展活动,计5分;成立但未开展活动的扣2.5分;未成立娱乐服务场所禁毒分会扣5分。
    4.全媒体禁毒阵地建设(8分)
    (1)主流媒体禁毒阵地建设(3分)。在辖区内主流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政府网站或知名度高的新媒体开设禁毒专栏,每个计0.5分。
    (2)开展禁毒新媒体建设(5分)。区县(市)协会开通禁毒微信、微博、抖音等,正常运营的禁毒新媒体至少1个,未开通不计分。
    (四)重大禁毒宣传活动参与(28分)
    1.国家禁毒办考核项目(8分)
    按照《全国禁毒工作考评细则》执行,折算计分,具体内容待国家禁毒办下发后另行通知。(含中央主流媒体发稿、新媒体关注、国家禁毒委重大活动参与)
    2.省禁毒办重点活动(10分)
    (1)2021年禁毒抖音征集展播活动(2分);
    (2)讲述身边的禁毒故事暨湖南禁毒讲师团成立活动(3分);
    (3)湖南禁毒名师“一堂课”征集活动(2分);
    (4)第四届“我是答题王”湖南禁毒知识竞赛工会会员专场赛(1分);
    (5)第四届“我是答题王”湖南禁毒知识竞赛(2分);
    各项活动计分方式具体以活动方案为准。
    3.市禁毒办重点活动(10分)
    市本级部署的“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的主题宣传活动和宣传工作,计分方式具体以活动方案为准。
    (五)加分项
    1.创新宣传(3分)。鼓励各地开展具有本地特色禁毒宣传,被国家禁毒办推介的,计2分,被省禁毒办推介的,计1分,被市禁毒办推介的,计0.5分,同一事项不重复计分,最高加3分。
    2.参加国家或省禁毒办组织的活动(5分)。积极参与国家或省禁毒办组织的活动,按获奖或者组织情况计分,国家禁毒办组织的活动最高计2分,省禁毒办组织的活动最高计1分,市禁毒办组织的活动最高计1分,其余按比例计分,最高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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