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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3 号 关于调整2021年区县(市)社会禁毒协会工作绩效评估办法部分项目的通知

2021-10-28 11:30:46

各区县(市)社会禁毒协会:
    为贯彻落实全市协会重点工作要求,提高绩效评估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省、市禁毒办最新工作评估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情况,长沙市社会禁毒协会决定对《 2021年度区县(市)社会禁毒协会工作绩效评估办法》(长禁协[2021]18号)部分项目进行调整。第十条(4分)调整为:广泛发动基层禁毒协(分)会、禁毒小组(工作站)等社会化禁毒工作者、会员及辖区内群众投稿并关注“长沙禁毒”、“长沙市社会禁毒协会”微信公众号(关注微信公众号时,在对话框内回复所在辖区,如:“XX区(县、市)协会”,未回复的不统计)。其中,各区县(市)社会禁毒协会会员单位、分会、讲师团、村(社区)工作组(站)所有人员必须全部关注“长沙市社会禁毒协会”微信公众号。年底区(县、市)协会发动微信关注总量达1200人(高新区1000人),计1分;达2000人(高新区1800人),计2分;最高不超过2分。各区县(市)社会禁毒协会会员单位、分会、讲师团、村(社区)工作组(站)所有人员的关注量达到100%,计2分;关注量达到90%,计1分;低于90%不得分。
    特此通知。
 


长沙市社会禁毒协会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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