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logo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工作发文 > 正文

[2022]9 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乡镇(街道)禁毒分会、村(社区)工作站工作的

2022-03-04 17:21:59
 
各区县(市)社会禁毒协会:
    自2021年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禁毒协会基层组织建设的通知》(长禁协2021【39】号 ),全市各区县(市)积极响应,完善了各乡镇(街道)禁毒分会、村(社区)工作站基层组织,也开展了相应的活动。但是,实施过程中发现,部分基层组织活动不够扎实,效果不够明显。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乡镇(街道)禁毒分会、村(社区)工作站工作,并发挥基层社会禁毒组织更大的作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乡镇(街道)禁毒分会、村(社区)工作站的组织建设,推动基层组织工作开展,是推进社会化禁毒工作全覆盖、无死角的重要途径。通过抓好基层组织队伍建设,将社会化禁毒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从而带动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形成良好的社会化禁毒氛围。各区县(市)社会禁毒协会要提高认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管,明确专人负责协调联络,定期开展走访调研,确保全市禁毒分会、工作站积极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不流于形式。
    二、完善规章制度
    (一)完善人员配备。乡镇(街道)分会需配备会长1名,秘书长1名,工作人员1至2名,村(社区)工作站需配备站长1名。
    (二)制定分会章程。分会、工作站根据章程制定规章制度(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帮教措施等),实现各项制度上墙。
    (三)完善办公场地。乡镇(街道)禁毒分会、村(社区)工作站需落实办公场地,悬挂分会、工作站标识标牌(规格见附件),各区县(市)社会禁毒协会需确保各禁毒分会、工作站有地办公,有人办事。
    三、明晰职责任务
    (一)区县(市)社会禁毒协会要发挥组织协调指导作用,统筹做好对分会、工作站的工作指导,做好对分会负责人的选用,工作站站长由上一级分会初定,由区县(市)协会审定,分会、工作站成员名单报区县(市)协会备案。分会会长、工作站站长需选用具有组织、决策能力和良好的沟通技巧,以及社会资源广、热心禁毒事业且有时间有精力的人员。原则上需专职从事此项工作。
    (二)每月召开乡镇(街道)禁毒分会秘书长、内勤工作座谈会,由区县(市)协会根据工作情况,拟定会议议程和内容。
    (三)各分会、工作站每年年终向上一级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建立由区县(市)社会禁毒协会考核乡镇(街道)禁毒分会,乡镇(街道)禁毒分会考核村(社区)工作站三级考核机制,制定考评细则,年底进行考评打分,形成台账。
    (四)区县(市)社会禁毒协会积极组织乡镇(街道)禁毒分会、村(社区)工作站开展各项禁毒宣传工作,定期开展走访调研,每月报送1次区县协会基层组织建设情况至市协会邮箱。
    (五)各乡镇(街道)禁毒分会、村(社区)工作站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1.各乡镇(街道)禁毒分会、村(社区)工作站每月组织开展1次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2.各乡镇(街道)禁毒分会、村(社区)工作站每年在“6.26”禁毒宣传月开展1次主题宣传活动,并总结上报相关材料;
    3.各乡镇(街道)每年组织会员培训活动2次以上
    (六)乡镇(街道)禁毒分会、村(社区)工作站每年将人员机构(工作人员、讲师团、志愿者)、日常工作(收发文、禁毒宣传、帮扶帮教、蓝结家园建设等)认真归纳整理,形成台账。
    (七)乡镇(街道)禁毒分会、村(社区)工作站要深入挖掘戒毒康复人员,加强帮扶帮教力度,打造戒毒康复典型人员、事迹。
    四、考核评估
    各区县(市)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纳入2022年绩效评估,市协会对各地区组织建设推进情况进行月通报。市协会上半年将组织到基层走访调研组织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并将在上半年全市会长、秘书长座谈会上推广交流经验。
 
    附件:分会、工作站标识标牌尺寸
 
长沙市社会禁毒协会
2022年2月23日


附件:
分会、工作站标识标牌尺寸
 
    乡镇(街道)禁毒分会牌匾尺寸:60*40cm,村(社区)工作站牌匾尺寸:28*15cm;
    材质:乡镇(街道)禁毒分会牌匾采用不锈钢银色,村(社区)工作站采用铝合金;
    式样:

 
    注:牌匾LOGO采用本区县(市)协会LOGO,各乡镇(街道)禁毒分会、村(社区)工作站将标识标牌悬挂至办公室进门两侧显眼处

上一篇:[2022]8 号 关于召开全市社会禁毒协会、市协会分会 秘书长、内勤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下一篇:[2022]10 号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市社会禁毒协会表彰奖励的通知

中国禁毒网 孟妈妈青少年保护家园 康达 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数字化平台
联系我们 0731-85154169
湘ICP备1600282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