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logo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工作发文 > 正文

[2022]27 号 关于转发市禁毒办《转发省禁毒办〈转发国家禁毒办做好“全民禁毒宣传月”

2022-06-09 16:58:06
各区县(市)社会禁毒协会、市社会禁毒协会会员单位、分会、市禁毒宣传教育讲师团:
    现将国家、省、市禁毒办《关于做好2022年“全民禁毒宣传月”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县(市)协会、市协会会员单位、分会、讲师团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以“健康人生·绿色无毒”为主题提早谋划,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开展各类禁毒宣传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力争在今年禁毒宣传月期间出亮点、有实效,确保6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广泛深入的禁毒宣传教育热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胜利召开。有关工作的书面情况及活动图片、音视频等请于6月27日前报市协会秘书处邮箱(2747479650@qq.com)。
    一、紧抓重要节点,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县(市)协会、市协会会员单位、分会、讲师团要抓住“6·3”虎门销烟纪念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创新宣传载体,广泛开展体现新时代特点、群众喜闻乐见、富有地方特色的禁毒主题宣传教育品牌活动,聚焦禁毒知识普及宣传、禁毒先进事迹宣传、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宣传、举报有奖宣传等工作,主动向各级党委政府领导汇报,并邀请领导同志出席宣传活动,在积极争取重视支持的同时,提升禁毒宣传活动规格和层次。
    二、丰富活动形式,强化宣传实效。各区县(市)协会、市协会会员单位、分会、讲师团要集中开展“禁毒宣传进万家”活动,把禁毒宣传内容融入全民健身、卫生防疫、文明创建等活动,组织策划如演讲比赛、文艺汇演、宣传视频展播、知识竞赛等灵活多样、内容丰富的禁毒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持续营造全方位、多角度、高频率、广覆盖的禁毒宣传声势。“全民禁毒宣传月”期间,各级禁毒协(分)会主办或协办不少于1次大型主题禁毒宣传活动,形成区县(市)、乡镇(街道)、社区(村)整体覆盖、点面结合的禁毒宣传氛围,大力提升人民群众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和参与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的热情。 
    三、 强化宣传力度,形成传播声势。各区县(市)协会、市协会会员单位、分会、讲师团要加大媒体宣传力度,优化“互联网+”禁毒宣传模式,积极协调各级各类媒体开展禁毒宣传、传播禁毒理念、讲好禁毒故事、发好禁毒声音,掀起禁毒集中宣传热潮。
     附件:转发省禁毒办《转发国家禁毒办关于做好2022年“全民禁毒宣传月”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长沙市社会禁毒协会  
                     2022年6月8日    

附件
转发省禁毒办《转发国家禁毒办关于做好2022年“全民禁毒宣传月”
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禁毒办、市禁毒委各成员单位、市社会禁毒协会:
    现将省禁毒办《转发国家禁毒办关于做好2022年“全民禁毒宣传月”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县(市)禁毒办、市禁毒委各成员单位、市社会禁毒协会根据国家、省禁毒办“禁毒宣传进万家”活动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在“全民禁毒宣传月”期间举办1-2起禁毒宣传活动,活动方案和开展情况于7月1日前报市禁毒办互联网邮箱(csjinduban@qq.com),联系人:向明龙,联系方式:13548699551。
    特此通知。
    附件:转发国家禁毒办关于做好2022年“全民禁毒宣传月”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长沙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7日    

附件
转发国家禁毒办关于做好2022年“全民禁毒宣传月”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现将国家禁毒办《关于做好2022年“全民禁毒宣传月”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禁毒办传发[2022]6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全省“禁毒宣传进万家”活动和本地实际,统筹抓好贯彻落实。贯彻落实情况于7月4日前报省禁毒办。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做好2022年“全民禁毒宣传月”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    

附件
关于做好2022年“全民禁毒宣传月”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今年6月26日是第35个国际禁毒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禁毒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持续掀起禁毒宣传教育热潮,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积极营造浓厚的禁毒社会氛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国家禁毒委员会决定今年6月继续以“健康人生、绿色无毒”为主题在全国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今年“全民禁毒宣传月”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做好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主题主线,紧紧抓住“6.1”《禁毒法》实施纪念日、“6.3”虎门销烟纪念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节点,聚焦重点工作,创新宣传载体,广泛开展体现新时代特点、群众喜闻乐见、富有地方特色的禁毒主题宣传教育品牌活动,集中开展禁毒知识普及宣传、毒情形势重点发布、禁毒成效综合报道、禁毒先进事迹宣传,全面反映全国禁毒部门禁毒工作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大力弘扬禁毒英模精神,积极倡导“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理念,持续营造全方位、多角度、高频率、广覆盖的禁毒宣传声势,大力提升人民群众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和参与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的热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
    二、宣传重点
   (一)围绕党的二十大禁毒安保开展宣传。要全面展现禁毒部门开展“喜迎二十大、禁毒作贡献”主题实践活动亮点工作,大力宣传各级禁毒部门坚决做到“三个严防、一个确保”采取的创新举措,全面展现广大禁毒民警全力投入禁毒安保工作的奉献精神和精神面貌。要积极稳妥做好新闻报道工作,用足用好用活各类媒体资源,集中盘点宣传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禁毒工作取得的重要成效。要认真抓好安保活动期间涉毒舆情管控和宣传引导,严防发生涉毒重大舆情炒作事件,确保正确舆论导向和宣传报道效果。
   (二)围绕“清源断流”行动开展宣传。要把宣传发动贯穿“清源断流”行动始终,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清源断流”行动重要战果,大造禁毒严打声势,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要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典型案例等形式,集中报道各地禁毒部门除冰肃毒、净边、除根、集群打零、寄递物流禁毒、境外除源、拔钉追逃、平安关爱等系列专项打击行动创新举措、战果成效,有效震慑毒品违法犯罪活动。要全谱系、全类别、全方位宣传禁毒知识,科学阐释毒品概念,广泛宣传毒品滥用危害,大力宣传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积极发动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
   (三)围绕毒品问题综合治理开展宣传。要深入宣传各地开展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决策部署、创新举措、典型经验、先进人物、工作亮点、工作成效以及毒情形势发生的积极变化,集中反映首批全国禁毒示范城市的示范引领作用,动员各地积极参与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创新完善毒品治理体系。要广泛宣传党委、政府整治突出毒品问题的坚定决心、重要举措和成功整治毒品问题在经济发展、社会风气和治安状况等方面出现的可喜变化,持续巩固扩大毒品治理成果。要大力宣传统筹推进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毒品问题治理的具体举措、亮点工作,全面反映基层毒品问题系统治理成效,深入开展农村禁毒宣传教育,全面推动禁毒宣传进农村、进农户,引导农民群众合法合理使用麻精药品、自觉禁种毒品原植物。
   (四)围绕传承禁毒精神开展宣传。要组织开展参观林则徐虎门销烟相关历史遗迹、纪念馆、主题展览和观看有关禁毒影视作品等活动,引导青少年铭记民族英雄禁毒先驱林则徐,了解中国人民可歌可泣的禁毒历史,传承弘扬禁毒和爱国主义精神。要结合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等活动,大力宣传禁毒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特别是公安禁毒英烈等典型代表的先进事迹,展示公安禁毒队伍良好形象,弘扬英模精神,激发奋进动力。要组织开展“最美禁毒人”“禁毒先锋”等评选表彰活动,表扬奖励扎根基层一线、献身禁毒事业的禁毒工作者、志愿者和民间禁毒人士,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激励斗志,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禁毒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实效。各级禁毒办要发挥主责主导作用,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向党委、政府领导同志作好汇报,积极邀请领导同志视察禁毒工作、出席宣传活动。要发挥整体合力,积极动员禁毒委各成员单位积极履行禁毒宣传教育职责,利用本系统资源和平台开展禁毒宣传。要向党委宣传、网信等新闻宣传工作主管部门沟通汇报,会同广播电视管理部门统筹协调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及地方重点媒体网站,积极开展禁毒宣传报道,创作禁毒题材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精品节目。要会同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海关、移民管理等部门组织策划线上线下禁毒专题新闻发布,有序发布禁毒重点工作、重要措施、重大成效。要会同教育部门借助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数字化平台,指导做好2021年全国青少年禁毒知识竞赛总决赛阶段相关工作,深化开展家校协同类活动,推动学校与家庭禁毒教育有效衔接。要会同民政等部门指导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广泛开展“不让毒品进社区”活动,利用社区服务中心、宣传文化站、妇女儿童之家等场所开展禁毒宣传教育。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结合防艾宣传、防疫宣传等活动,广泛科普禁毒知识。要会同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娱乐场所和经营服务场所禁毒宣传,规范整治涉毒网络直播等行为。要会同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将禁毒宣传教育融入“中国梦·劳动美”、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和“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等活动,重点针对青年职工、农民工群体、留守妇女儿童开展针对性宣传。
   (二)紧扣宣传主题,掀起宣传热潮。各地要围绕宣传重点内容,结合集中开展“禁毒宣传进万家”活动,组织策划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禁毒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把今年禁毒宣传月活动推向高潮。要丰富宣传内容,认真结合本地毒情形势、常见新型毒品类型开展针对性宣传,继续用好麻精药品、新型毒品宣传资料,深化防范毒品滥用宣传教育活动成果,引导青少年科学认知新型毒品基本知识、滥用危害、常见伪装形态和识别技巧,不断提高抵御新型毒品侵害的能力。要丰富宣传形式,充分运用优秀传统文化和地域文化特色开展禁毒宣传教育,鼓励群众文艺工作者、爱好者,创作群众喜闻乐见、富有教育意义的戏剧、小品、流行歌曲等禁毒题材作品,推动精准化、特色化禁毒宣传教育入户到家。要扩大宣传力量,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公益组织、禁毒协会、禁毒基金会等参与,动员禁毒志愿者、禁毒社工、热心公益人士立足基层,灵活多样地组织开展专题咨询、小型展览、流动宣传等活动。
   (三)强化融合宣传,形成传播声势。各地要积极协调各级各类媒体开展禁毒宣传,集中制作禁毒专题节目,广泛播映禁毒公益广告,普及毒品预防知识,传播禁毒理念。要发挥大众传媒主渠道作用,遴选地方毒品大要案件、毒品犯罪典型案例,组织新闻部门提前介入策划,组织新闻记者深入禁毒基层一线,高频次、多角度、多形式进行报道,营造强大宣传声势。要加大全媒体传播力度,部署地方禁毒新媒体与国家禁毒办自有媒体特别是@中国禁毒在线微博、中国禁毒微信公众号整体联动,统一设置议题,集中使用#全民禁毒宣传月#、#国际禁毒日#等热门话题词,矩阵式集中推送禁毒消息、制播禁毒热点爆款话题作品,增强禁毒信息的传播力和参与度。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利用高铁等公共交通工具、机场、码头等公共交通枢纽、城市街道电子屏幕、楼宇广告栏等平台,集中展映公益广告、短视频、动画动漫等融媒体作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讲好禁毒故事、发好禁毒声音。
   (四)规范宣传活动,强化舆论引导。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正面宣传为主,严格遵循中央政法委、公安部等有关部门关于案件采访报道、舆情监测处置、外宣、新媒体建设管理、毒品目标案件报道等工作的有关规定,内外有别、上下有序,找准执法和宣传的平衡点,做好禁毒新闻宣传舆情监测和风险评估,切实做到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实现执法效果、宣传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不断完善禁毒新闻宣传机制,加强与宣传部门的常态化联络协调,规范禁毒新闻报道审批权限、审批流程和报备报送手续,共同做好禁毒新闻稿件、节目审核把关工作,不断提高禁毒新闻宣传的质量和水平。要严格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切实增强保密意识和纪律观念,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提供禁毒新闻线索、随意发表评论或接受新闻媒体记者采访,利用互联网、新媒体、自媒体开展直播等新兴传播活动时应提前制定应急预案。
    各地接此通知后,要结合本地实际,迅速作出部署,相关工作情况请于7月10日前报国家禁毒办。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19日    

上一篇:[2022]26 号 关于转发市禁毒办《转发省禁毒办〈关于 开展禁毒宣传系列培训的通知〉》
下一篇:[2022]28 号 关于召开市协会第二届六次理事会及全市协会、市协会分会会长、秘书长座谈

中国禁毒网 孟妈妈青少年保护家园 康达 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数字化平台
联系我们 0731-85154169
湘ICP备16002829号-1